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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保送澳门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5-01-16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的有关协议,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笔试就读澳门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课程。2015年推荐保送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保送条件

    1.我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2.学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违纪行为。

    二、推荐保送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申请人于 201519 201538期间通过澳门科技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oas.must.edu.mo/admission/)填报申请,按照指引填报入学申请资料(免报名费)。

    2.申请人需于 2015312 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学校办公楼203国际交流处办公室,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4628227。

    3.学校审核申请资料,确定推荐名单并递交推荐材料至澳门科技大学,由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处择优录取。

    4.澳门科技大学组织面试。

    5.澳门科技大学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申请材料清单

    1.由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研究生课程申请表格(申请人须亲笔签名及贴上白底彩色近照);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科已有科目总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印章)及在校证明信原件;

    4.由至少一位专家或学者填妥的研究生推荐表(附件3);

    5.个人陈述表(附件4)。

    四、今年我校学生可报考的专业:

    学院

    课程/专业名称

    修读年期

    授课语言

    学历要求

    资讯科技学院

    理学硕士

    (资讯科技)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修读资讯科技及相关专业

    商学院

    管理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会计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修读会计、财务或金融相关专业

    金融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慈善及公益管理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法学院

    刑事司法硕士

    两年

    中文

    具学士学位

    法律硕士

    两年

    中文

    具学士学位,法学专业除外

    国际经济与商法硕士

    两年

    /英文

    具法学、管理及其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国际仲裁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

    国际旅游管理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人文艺术学院

    传播学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

    设计学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修读艺术学或相关专业

    国际学院

    国际汉语教育硕士

    两年

    /英文

    具学士学位,汉语以及至少一门非汉语的语言能力达到相应水平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并组织有就读意向的学生按照《澳门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内地硕士研究生保荐入学办法》中的要求办理入学申请。其他具体报名事宜可登录澳门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must.edu.mo/)了解。

     

    附件1:澳门科技大学2015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地适应)

    附件2:澳门科技大学2015学年研究生保荐入学办法

    附件3: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4:澳门科技大学个人陈述表

     

    湖南城市学院国际交流处

    20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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