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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申报工作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1-23   来源:   点击数:

    各直属单位: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湘城院发 【201310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做好2015年度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申报工作2014年度“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 参选对象限于教学一线的专职教师,优先资助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业、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的一线全职在岗教师。

     2.申报程序:

       a.个人申报。请拟申报的老师依据《湖南城市学院“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湖南城市学院“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b.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拟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申报条件提出推荐意见。

     3.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 246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1份(有关教学、科研内容分别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签章);“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二、“ 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2014年度确定的 246 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2.考核内容: 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确定以来参与本学科规划建设,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主持项目、完成学术论文及获得成果奖励,进行学术交流或学术讲座方面等情况。

    3.材料要求:年度考核对象须提供《湖南城市学院 246 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检查情况一览表》1份,不装订),《湖南城市学院 246 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1份,不装订。有关教学、科研内容分别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签章),《个人总结》(德、能、勤、绩)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佐证材料须学院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各学院将拟推荐人的申报材料及相关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材料(含电子文档)于317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电子文档发送到he4624255@163.com。联系人:何小玲;电话:6353085

     附件:

    1.《湖南城市学院“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湖南城市学院“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

    3. 246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年度考核表

    5.湖南城市学院2014年“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5 年1 月19

    学院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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