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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城院教通〔2023〕28号 关于评选2023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处室:

为扎实推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从各二级学院、教务处等从事教学和教务管理的人员中评选一批热心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务工作者”称号。

一、评选名额

1.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不超过5名,其中院长1名、教学副院长不超过3名、教务处副处长或科长1名。

2.优秀教务工作者不超过5名,其中二级学院教务秘书不超过3名、教务处科长以下管理人员2名。

二、评选条件

1.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⑴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例会,无故缺席者不能参评;

⑵认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各种材料上交及时,且质量符合要求;

⑶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各项教学工作检查排名靠前;

⑷积极参与教学质量监控,每学期听课达到规定节次,且听课后按要求进行评课;积极组织和参与考试巡考、监考等工作;

⑸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和学校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且严格执行《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

⑹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全年组织开展教学观摩课活动或主题讲座;

⑺坚持教学改革与研究,本年度内发表过教研论文或实施了较有成效的部门教改措施。

2.优秀教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⑴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例会,无故缺席者不能参评;

⑵按时参加日常教学检查(缺席者不能参评),且检查认真、填表规范详实,能主动帮助落实情况,材料上交及时;

⑶按质按量完成教务处、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并及时上交归档材料;

⑷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协作精神强、成绩突出,为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⑸管理工作中未出现工作失误。

三、评选办法

1.2024110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交电子版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或优秀教务工作者申报表,联系人:胡旺;

2.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由学校组织评选,学校将综合考虑二级学院的教学业绩;

3.教务处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由教务处内部产生。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1. 湖南城市学院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2. 湖南城市学院年度优秀教务工作者申报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31229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出生日期

主要先进事迹

学院

意见

 

教务处意见

 

主管校长意见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年度优秀教务工作者申报表

出生日期

主要先进事迹

学院

意见

 

教务处意见

 

主管校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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